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,现将2008年春季全省检察系统招考录用工作人员条件公告如下:
一、书记员职位
1、年龄条件:30周岁以下。
2、学历专业条件:
(1)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,学士以上学位,专业:法学、经济法、国际法、国际经济法、劳动改造法、商法、刑事司法、法律、行政法、涉外经济与法律、知识产权法、律师、涉外经济法、经济法律事务、行政法律事务。
(2)已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、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不受法律专业的限制。
3、身体条件:按照国家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。
二、检察官职位
1、符合《检察官法》第四章规定的条件。
2、年龄条件:30周岁以下。
3、学历专业条件:
(1)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,学士以上学位;
(2)已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、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。
4、身体条件:按照国家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。
三、司法警察职位
1、年龄条件:28周岁以下。
2、学历专业条件: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,专业:刑事侦察、国内安全保卫、预审、公安学、警察管理、侦察、侦查、公安保卫、警察指挥与战术、侦查学、治安学。
3、身体条件:
(1)男性身高不低于168CM,女性身高不低于158CM;
(2)裸眼视力不低于5.0;
(3)其他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体检标准;
(4)录用人员须通过体能测试(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测试标准)。
四、行政后勤职位
1、年龄条件:35周岁以下。
2、学历专业条件:
(1)文秘职位: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,学士以上学位,专业:汉语言文学(含汉语言文学教育)、汉语言、中国语言文化、应用语言学、文学、中国文学、汉语言文学与文化传播、秘书学、中文应用、文秘与档案、文秘、秘书、现代秘书与公共关系、现代秘书与微机应用、公共关系与文秘、文秘与办公自动化、司法文秘、行政管理办公自动化、法律文秘、文秘教育、经济秘书。
(2)计算机职位: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,学士以上学位,专业:计算机软件技术、网络工程、网络工程技术、通信工程、计算机通信、计算机及应用、计算机软件、信息管理与技术、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、计算机应用与维护、办公自动化技术、计算机与信息管理、信息管理应用软件、计算机网络技术、计算机应用技术、多媒体与网络技术、网络技术与信息处理、数据库应用及信息管理、数据库管理、网络系统管理、计算机办公应用、计算机网络与通讯。
(3)财务职位: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,学士以上学位,专业:会计学、会计、财务管理、会计电算化、财务会计电算化、财务会计、会计与统计核算、财政学、财政。
(4)档案管理职位: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,学士以上学位,专业:档案学、科技档案、图书档案管理、图书馆学、信息资源管理。
(5)法医职位:报考各设区市检察院职位的,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,学士以上学位,法医或临床医学专业。
3、身体条件:按照国家录用公务员的标准。
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
2007年12月17日